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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6/2021-00283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
社会救助办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9-24
名称
关于发放2021年10月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的通知
关于发放2021年10月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1-09-24 来源:泾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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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泾源农商行营业部:

为做好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宁民发〔2020〕81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宁财(社)指标〔2020〕646号)文件精神,经会议研究,现拨付发放2021年10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全县有困难残疾对象2517人,应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76870元;有重度残疾对象1896人,应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27520元;以上合计50439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宁民发)〔2021〕9号)文件规定,加强两补资金管理和使用,强化资金发放监管,落实资金保障责任,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社会化发放,由民政局审核提交残疾人发放花名册及金额清单,财政局审定后向代发金融机构拨付补贴资金,泾源县农商行通过社保卡直接支付到残疾人个人账户,确保残疾人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民政局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残疾人两补资金发放工作,资金发放要做到程序规范,政策公开,结果公正,各乡(镇)要及时将残疾人对象名单进行张榜公示,及时通知救助对象前往辖区金融机构领取低保金,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出现问题。

三、泾源农商行营业部要及时兑付本次下达的残疾人补贴资金,在资金兑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扣款项和截留、挤占、挪作他用,对提供的发放名目要准确打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10月残疾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10月重残护理”,让残疾对象看的清楚明白,确保资金按标准及时发放到残疾人手中。

四、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残疾人补贴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民政局设立查询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查询举报电话:0954-5619078。

附:泾源县2021年10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xlsx


泾源县民政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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