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 /2024-0063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10-24 |
| 责任部门: | 泾源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25 |
泾源县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宣布失效和修订部分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涉企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和罚款规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一、保留1件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宣布失效2件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修订1件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保留39件涉企政策性文件;
五、废止14件涉企政策性文件;
六、宣布失效15件涉企政策性文件;
七、修订11件涉企政策性文件。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涉企政策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相关部门应及时做好衔接或重新起草和修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泾源县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2.泾源县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3.泾源县人民政府决定修订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
4.泾源县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涉企政策性文件
5.泾源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涉企政策性文件
6.泾源县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涉企政策性文件
7.泾源县人民政府决定修订的涉企政策性文件
泾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泾源县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
(共1件)
一、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黄牛肉 泾源蜂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泾政办规发〔2022〕5号)
附件2
泾源县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
(共2件)
一、泾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泾源县推进农村电商筑梦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泾政办规发〔2020〕3号)
二、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全域旅游“引客入泾”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泾政办规发〔2021〕3号)
附件3
泾源县人民政府决定修订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
(共1件)
一、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办规发〔2023〕2号)
(一)《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固政办规发〔2019〕3号)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现该文件已宣布失效,在序言中将该依据予以删除。
(二)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修正)》第十九条规定,延续经营权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级别为依据,将三、(五)中“在经营期内每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合格的”修改为“在经营期内每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符合规定的”。
(三)删除“三、(六)健全利益分配制度”中的“严禁巡游、网约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
(四)删除“四、(十三)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中的“在本县为私人小客车合乘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应向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及“且每车每日提供的服务信息不超过2次,出行线路超出县辖区的月服务信息不超过4次。不满足以上条件以合乘名义从事经营性客运服务的,视为非法营运,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删除“四、(十)、1”中“在我县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其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0万元以上,核载人数7人以下,应在本县注册,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附件:4
泾源县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涉企政策性文件
(共39件)
一、关于印发《泾源县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泾政办发〔2017〕12号)
二、关于印发《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发〔2021〕24号)
三、关于印发泾源县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任务清单的通知(泾政发〔2021〕55号)
四、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规范客运出租车运价服务费的通知》的通知(泾政发〔2022〕13号)
五、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泾政发〔2022〕29号)
六、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泾政发〔2022〕80号)
七、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泾政发〔2022〕85号)
八、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绿色发展规划(2022—2035)》的通知(泾政发〔2022〕86号)
九、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泾政发〔2022〕91号)
十、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发〔2022〕95号)
十一、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2023年苗木产业转型发展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发〔2023〕60号)
十二、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泾政发〔2023〕61号)
十三、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的通知(泾政办发〔2023〕81号)
十四、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的通知(泾政办发〔2020〕44号)
十五、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泾政发〔2012〕10号)
十六、关于印发《泾源县肉牛产业五年发展规划(2006—2010)》的通知(泾政发〔2005〕93号)
十七、关于印发《泾源县2006年度肉牛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发〔2005〕90号)
十八、关于认真做好“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泾政办发〔2005〕81号)
十九、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泾政办发〔2005〕63号)
二十、关于批转县建设局《市场规范整治方案》的通知(泾政办发〔2005〕51号)
二十一、关于申报宁夏六盘山泾河食品有限公司为国家扶贫龙头企业的报告(泾政发〔2004〕101号)
二十二、关于印发《泾源县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发展规划》的通知(泾政发〔2004〕30号)
二十三、关于批转泾源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泾政发〔2003〕150号)
二十四、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紧急通知(泾政发〔2003〕146号)
二十五、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泾政发〔2003〕123号)
二十六、转发县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实施意见的通知(泾政办发〔2003〕105号)
二十七、关于成立泾源县矿产品中介服务公司的通知(泾政发〔2003〕98号)
二十八、关于印发《泾源县工程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泾政发〔2003〕85号)
二十九、关于印发《泾源县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办发〔2003〕79号)
三十、关于请求解决宁夏泾河肉食品有限公司破产职工安置费用的报告(泾政发〔2003〕72号)
三十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的通知(泾政发〔2003〕28号)
三十二、关于命名泾源县烟草公司等3家企业为购物放心单位的决定(泾政发〔2002〕54号)
三十三、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2023年健康养老产业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泾政办发〔2023〕28号)
三十四、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2023年清洁能源产业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泾政办发〔2023〕15号)
三十五、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2023年食用菌产业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泾政办发〔2023〕19 号)
三十六、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2023年中药材产业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泾政办发〔2023〕18 号)
三十七、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冷凉蔬菜产业专班 2023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泾政办发〔2023〕29号)
三十八、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全县重点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办发〔2022〕46 号)
三十九、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泾源县“十四五”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泾政办发〔2022〕35 号)
附件5
泾源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涉企政策性文件
(共14件)
一、关于印发《泾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区、市驻泾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泾政发〔2012〕40号)
二、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龙头企业扶持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泾政发〔2020〕63号)
三、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泾政办发〔2016〕47号)
四、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落后产能和“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泾政办发〔2019〕37号)
五、《泾源县农民工工资保障及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泾政发〔2012〕66号)
六、关于转发县工商局《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监管体制的意见》的通知(泾政办发〔2009〕86号)
七、关于印发《泾源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发〔2005〕96号)
八、关于成立泾源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泾政办发〔2005〕73号)
九、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2023年服装箱包产业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泾政办发〔2023〕16号)
十、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企业(场)环保整治工作的通知(泾政办发〔2018〕110号)
十一、转发县计经局《关于对全县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管理和集中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泾政办发〔2002〕67号)
十二、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2024年春节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办发〔2024〕8号)
十三、关于印发《宁夏泾源县招商引资政策规定》的通知(泾政发〔2003〕63号)
十四、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2023年电子商务产业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泾政办发〔2023〕14号)
附件6
泾源县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涉企政策性文件
(共15件)
一、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泾政发〔2020〕37号)
二、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泾政办发〔2020〕12号)
三、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的通知(泾政办发〔2020〕47号)
四、关于印发《泾源县开展拆除建成区域燃煤锅炉和茶浴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办发〔2015〕123号)
五、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餐饮业油烟煤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办发〔2017〕121号)
六、关于印发《泾源县淘汰生产工艺落后马铃薯淀粉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发〔2012〕67号)
七、关于关停我县环境污染较严重淀粉加工企业的通知(泾政办发〔2010〕8号)
八、关于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安排意见(泾政办发〔2005〕86号)
九、关于印发2005年全县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办发〔2005〕46号)
十、关于向东南沿海等区外劳务基地集中组织输送务工人员的通知(泾政办发〔2005〕2号)
十一、关于印发《泾源县2005年农村劳动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泾政办发〔2004〕155号)
十二、关于印发《泾源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泾政办发〔2004〕96号)
十三、关于扶持泾源县小型马铃薯淀粉制品加工项目的报告(泾政发〔2004〕28号)
十四、关于转发县药监局开展“放心药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办发〔2003〕101号)
十五、关于泾河肉联厂改制有关事项报告(泾政发〔2003〕58号)
附件7
泾源县人民政府决定修订的涉企政策性文件
(共11件)
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的通知(泾政发〔2021〕23号)
二、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发〔2022〕26号)
三、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减税降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发〔2022〕52号)
四、关于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奖补政策完善补充的通知(泾政发〔2022〕90号)
五、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当前形势下肉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泾政发〔2023〕43号)
六、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九小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网格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发〔2023〕45号)
七、关于印发《泾源县旅游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泾政发〔2012〕133号)
八、关于印发《泾源县在政府公务活动中使用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发〔2012〕123号)
九、关于印发《泾源县推动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泾政发〔2012〕132号)
十、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生态经济产业专班2023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泾政办发〔2023〕24号)
十一、关于印发《泾源县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泾政发〔2012〕104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