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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2025年三北工程“两化”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日期:2026-06-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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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进我县生态产业发展,根据《泾源县2025年三北工程“两化”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现公开遴选项目承接企业,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积极申报。

一、申报主体

在泾源县投资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涵盖生态修复、苗木繁育、中药材种植、林下经济、生态产业等相关领域,并具备相应实施能力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建设基础任务

以下为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由企业按本指南第五条规定承担基础建设任务,任务绩效指标见附件1

1.种苗繁育:繁育六盘山特色苗木及道地中药材种苗,具体为:淫羊藿种苗85万株(1年生,H≥5cm)、刺五加种苗5.5万株(1年生,H≥5cm)。

2.林下中药材仿野生种植:建设珍稀中药材种植基地30亩(6000-8000株/亩);标准化种植刺五加150亩(2年生,1100株/亩);开展林下中药材仿野生飞播3000亩(每亩用种量2斤以上)。

3.林业废弃物资源利用:林下种植赤松茸120亩(干料用量5吨/亩);废弃松木种植茯苓150亩(80窑以上/亩)。

4.新造林管护抚育:对新民乡燕家山村(1006.83亩)和泾河源镇东峡村(993.17亩)共2000亩新造林地进行管护抚育,具体措施包括死亡苗木清理、扩穴除草、苗木补植(主要补植云杉、华山松)、松土除草、病虫鼠害防治及监测、抚育修剪等。

5.带动本地劳务用工不少于580人次。

四、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项目实施内容相匹配的资质条件和经营能力。

2. 承诺按本指南规定完成所分配的建设任务,不缩减规模、不降低标准。

3. 承诺在项目建设期内完成所申报梯度对应的配套总投资额。

4. 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无财政资金违规使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配套投资额、奖补标准与基础任务分配规则

1.配套投资额与奖补标准

企业根据自身投资能力,自愿按奖补梯度申报,实际投资额包括两部分:

基础任务投资:完成奖补梯度对应的基础建设任务所产生的投资;

配套投资:企业(含全资分子公司等)于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泾源县围绕种苗繁育、林下经济、生态产业等相关领域的投资(不含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需提供发票、合同等有效凭证。

补助方式:“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571万元,奖补标准及基础建设任务见下表。

奖补梯度

实际投资

(万元)

奖补标准

基础建设任务

第一梯度

≥500

(且<1000)

投资额的5%

①繁育淫羊藿种苗25万株(1年生,H≥5cm);②刺五加标准化种植30

亩(2年生,1100株/亩);③带动就业50人次以上。

第二梯度

≥1000

(且<2000)

投资额的10%

①繁育淫羊藿种苗30万株(1年生,H≥5cm);②林下赤松茸种植50亩(干料用量5吨/亩);③开展松木种植茯苓20亩80窑以上/亩);④带动就业100人次以上。

第三梯度

≥2000

投资额的25%

除第一、二梯度任务外,剩余全部

建设任务(详见附件1)。

注:第三梯度企业如实际也完成了第一、二梯度任务,视为超额完成,但不重复奖补。

2.重要说明

(1)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梯度;仅允许至多2家企业联合申报第一梯度,组成联合体的企业须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视为一个申报主体。

(2)三个梯度最终核算的奖补总额超过571万元时,则对金额进行同比例折算核减。

(3)若单个梯度无企业申报时,则该梯度的任务与资金累加至其他梯度;若三个梯度均无企业申报时,则由县林草局统筹调剂至下一年度使用。

(4)企业实际投资额未达到所申报梯度最低配套资金要求的,或未完成申报建设任务的,不予拨付奖补资金。

六、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

1.申请表(见附件2

2.企业主体资质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行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3.配套投资方案(包括配套建设内容(2025年度已建和2026年新建)、投资计划、联农带农、配套承诺书等)。

4.实施能力佐证材料:技术团队人员资质证明、项目实施所需土地的权属或租赁协议等。

5. 企业信用报告,或其他无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的证明。

6. 其他材料:县林业和草原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七、申报程序

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县林业和草原局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2.资格审核县林业和草原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企业实施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核查。

3.综合评审与公示:对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综合评审,主要评审方案可行性、配套资金保障能力、联农带农等。评审确定的拟实施企业名单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林业和草原局正式确定为项目承担企业,并签订项目实施协议。

5.实施与验收:企业按照协议和本指南要求自主投资建设,县林草局全程进行指导和监督。项目实行“完成一项、验收一项、拨付一项”的机制。企业完成阶段性或全部建设任务后,向县林草局提交验收及奖补申请,经审核、现场核查合格后,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八、其他事项

1.各申报企业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

2.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保护好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得破坏林地和林木资源。

3.泾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泾源县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4.联系人:泾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954-5011259


附件:附件1-任务绩效指标.docx

附件2-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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